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
财税[2009]1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国家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 经国务院批准,从2009年2月1日起,将纺织品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%。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。 具体执行时间,以 "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"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.xls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
附件
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
章
商品代码
商品名称
提高到%
50章
5004000000-5007909099
丝纱线等
15
51章
5106100000-5108101100
毛纱线及其机织物
5108101990
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〔按重量计其他动物细毛含量≥85%〕
5108109090
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〔按重量计其他粗梳动物细毛含量<85%〕
5108201100
非供零售用精梳山羊绒纱线〔按重量计山羊绒含量≥85%〕
5108201990
非供零售用精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〔按重量计其他动物细毛含量≥85%〕
5108209090
非供零售用精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〔按重量计其他精梳动物细毛含量<85%〕
5109101100-5109909000
羊毛纱线等
5110000090-5113000000
52章
5204110000-5212250090
棉纱、棉机织物
53章
5306100000-5311009099
其他植物纺织品
54章
全部税号
化纤长丝
55章
化纤短纤
56章
絮胎及无纺织物等
57章
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
58章
特种机织物等
59章
涂布等工业用纺织制品
60章
针织物及钩编织物
61章
针织物及钩编的服装等
62章
非针织物或非钩编的服装等
63章
6301100000-6308000090
其他纺织制成品等
6310100010-6310900090
94章
9404290000
其他材料制褥垫
9404301090
其他羽毛或羽绒填充的睡袋
9404309000
其他睡袋
9404901090
其他羽绒和羽毛填充的其他寝具〔含类似品〕
9404902090-9404909000
其他寝具